进入2007年,utilization(员工利用度)这一考核标准愈发被管理层重视,甚至经理和高级经理级别的利用度都可以被严格地监控。
比如你工作一天,10个小时,但是其中只有两个小时可以向客户收钱,那么你今天的利用度就是20%。利用度每半月,每月,每季和每年都会被监控。
2007年利用度甚至在经理的效能指标中都被严格地规定了。但事实上只是给裁人留下一个铺垫而已。
比如规定经理的效能指标是利用度70%,但是事实上即便是忙季,多数经理也不过是30%到40%,个别人在大项目上可能会达到要求的利用度70%。
这么一个要求除了给裁人留下一个事先的理由之外又有什么意义呢?
而且并非经理和员工不愿意达到效能指标所要求的利用度,是公司根本没有提供足够的生意来支撑这样高的一个指标。
而裁去不到指标的经理,就意味着合伙人老板们要更多地参与实际的工作,这个是他们所期望的吗?
企业需要的风气是员工们主动地迎接挑战,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价值,而不是默默接受管理层的监控,不断去地证明自己没有偷懒。
这样一个风尚实在让人怀疑整个行业出现了某种问题,
我们在提供价值吗?
我们在做客户他们要的东西吗?
我们是不是做太多多余的事情,以至于需要很多人力,但是客户又无法承担我们多余的费用?
2007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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