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3日

<奥运礼仪小姐外貌条件>ZT自新民晚报

身高 1.68-1.78

容貌标准

  额中发际线到鼻根、鼻根到鼻端(鼻尖)、鼻尖到下额底线的三段距离要相等。

  眼角在眼周与两眼之间及鼻子的宽度距离要相等。

  如果将鼻端至下额底分三等份,第一等份线正好位于两唇之间,第二等份中间点正好位于下唇底。

  眉头与眼角大致垂直,眉尖在鼻翼与眼尾的连线上。

  五官标准

  两眼的长度为面部长度的十分之三。

  两眉与眼间的距离为面部长度的十分之一。

  鼻子的宽度为面部宽度的十分之一。

  口的长度等于两瞳孔间的距离。

  下巴的长度为面部长度的六分之一。

  躯干与肢体(四肢)的标准

  身体各部位的骨骼匀称适度。

  肌肉富有弹性展示出健康向上的人体肌肉美,体态丰满而不肥胖臃肿。

  肤色红润有光泽。

  四肢修长、无头重脚轻之感,大腿曲线柔和流畅,小腿前肠肌位置较高并稍突出。

  双肩对称、圆润平滑没有下沉耸肩、垂肩之感。

  纵视整体无粗笨、虚胖或纤细、重心不稳比例失调,形态异常等感觉,从背后看,脊柱为直线整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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